碩士班學位考試相關注意事項

學位考試流程圖
【口考相關資訊】
當學期畢業初審確認已通過後(符合畢業標準(英檢)及修滿畢業應修學分),經指導教授同意後,即可提出申請。

 

*依學校規定,105學年度起入學的碩士班學生,必須通過學術倫理課程,請各位務必在提出學位考試之前完成「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線上平台課程,以取得6小時修課證明,否則是無法畢業的噢!

請大家在身份別上一律使用「必修學生」身分登入,並選擇學校;帳號為學號,密碼預設學號末5碼,學生版操作手冊請參閱網頁(中文版:http://ethics.nctu.edu.tw/newuser/1/;英文版:http://ethics.nctu.edu.tw/newuser/2/),其他詳情及操作方式請自行在此平台上查閱。

口試前:
請先完成論文比對,並繳交比對報告書學位考試申請書至系辦。

1.華藝文獻相似度檢測服務  :首次使用請先註冊個人帳密,「個人帳號註冊」以及「每次上傳檔案」時皆須在本校IP範圍內。

2.Turnitin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請以學校gms信箱帳號登入 google, 填寫google 表單,由圖書館同仁匯入系統, 需2-3個工作日。​​​   

*其他論文比對系統Q&A:https://www.lib.ndhu.edu.tw/lp.asp?CtNode=1233&CtUnit=420&BaseDSD=7&mp=100

備註:

1.申請:本學期學位考試申請截止日(系統關閉)前完成系統申請者,系統關閉後仍可至系統修改論文題目、考試委員等資料

2.撤銷:本學期未能如期舉行學位考試需辦理撤銷者:(1)系統關閉前可逕至系統取消上傳(2)系統關閉後請至教務處網頁下載填寫【學位考試撤銷申請書】

3.本系需繳交2次論文比對報告書,一次為申請口試時另一次為離校時。 

口試:
 
口試前至學位考試申請系統先行列印下列表單:
1.評分表:每位委員各一份,請委員評分並簽章→口試完後送回系辦.
2.審定書:一份,口試當天請委員們簽章後→口試完後送回系辦.
3.成績通知單:一份,口試當天請委員填寫考試成績(積分)並簽章後→口試完後送回系辦
4.口試委員收據:口試前至系辦領取,請口試前告知系辦有無校外委員需要交通或住宿需求,學生無須代墊,請學生告知有需求之委員先行付款後再由系辦經費補助。
5.學位考試委員名冊:一份,口試當天請指導教授簽章後→口試完後送回系辦
核銷說明:
a. 交通:火車(無須票根,但要告知起訖站)、高鐵(需票根)、飛機(需機票)、計程車(需要收據,收據上需要有車行統編的印章;乘車證明無法核銷)
b. 住宿:請記得東華統編08153719。金額上限依據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上述票根及收據請於口試結束後連同委員收據一同繳至系辦。
 
上傳:
 
修改完論文確定可以離校後,請聯繫指導老師通知系辦給予審定書,再至圖書館碩博士論文系統上傳論文:
 
上傳格式說明:請見系統下方的建檔說明。
 
上傳完成後,請以FB或E-mail通知助理已經完成建檔並告知何時離校以方便系辦通知註冊組印製畢業證書。
 
*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111/10/05)決議通過,自2022年10月起,本校研究所畢業生於完成學位論文、提送印製學位論文,應簽署「論文學術原創性聲明書」,並將聲明書封裝於學位論文主文前頁(統一放於審定書之前),以明學術研究責任。
 
離校:
 
1. 離校手續單請至註冊組網頁列印,請先讓指導老師簽完以後再開始跑手續。
2. 別忘記再繳交一次完整版論文的相似度比對報告。
3. 紙本論文(天藍色雲彩紙封面):圖書館2本+授權書、口試委員1本(看你自己要不要給)、系辦3本+論文電子檔CD一片
 
2個時間點提醒:
1.學位考試申請時間:依照當學期行事曆
2.學位考試時間:
上學期:1/31以前
下學期:7/31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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